OOD中,经常会提到内聚性,但没有给出判断是否有内聚性的标准。SRP对内聚性进行了扩展,给出了内聚性的判断标准。
8.1 单一职责原则(SRP)
一个类,应该只有一个职责。每一个职责都是变化的一个轴线,如果一个类有一个以上的职责,这些职责就耦合在了一起。这会导致脆弱的设计。当一个职责发生变化时,可能会影响其它的职责。另外,多个职责耦合在一起,会影响复用性。我们可能只需要复用该类的某一个职责,但这个职责跟其它职责耦合在了一起,很难分离出来,即第7章提到的牢固性。
8.1.1 什么是职责
SRP中,把职责定义为“变化的原因”。如果你能想到N个动机去改变一个类,那么这个类就具有多于一个的职责。这里说的“变化的原因”,只有实际发生时才有意义。可能预测到会有多个原因引起这个类的变化,但这仅仅是预测,并没有真的发生,这个类仍可看做具有单一职责,不需要分离职责。如果分离,会带来不必要的复杂性。
8.1.2 分离耦合的职责
如果发现一个类有多于一个的职责,应该尽量解耦。如果很难解耦,也要分离接口,在概念上解耦。
8.2 结论
众所周知,OOPL可以提高程序的封装性、复用性、可维护性。但仅仅是“可以”。能不能实现OOPL的这些优点,要看具体怎么做。如果一个类的代码非常混乱,各种功能的代码都混在一起,封装性、复用性、可维护性无从谈起。
SRP是所有原则中最简单的,也是最基本的一个。运用这个原则,可以提高类的内聚性,有助于充分发挥OOPL的优势。
原文链接:https://www.f2er.com/javaschema/2876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