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一下RobertC.Martin提出的面向对象的设计原则中的稳定依赖原则。参考文档(http://www.objectmentor.com/resources/articles/Principles_and_Patterns.pdf )。
稳定依赖原则(SDP):The Stable Dependencies Principle 。是为了解决包设计的依存问题的。
包之间的依赖关系都应该是稳定方向依赖的,包要依赖的包要比自己更具有稳定性。(The dependencies between packages in a design should be in the direction of the stability of the packages. A package should only depend upon packages that are more stable that it is.)。
包的依赖定义 :包A中的类利用包B中的类的场合,就称包A依赖于包B。
稳定依赖原则 :稳定就是没有变化。
稳定包 :
1.自己没有依赖其他包,也就是自己一个完全独立的。
2.其他有很多包依赖于自己。依赖的包越多,自己的责任越大。
不稳定包 :
1.自己依赖其他多个包,也就是自己不是独立的。
2.没有依赖于自己的其他包。也就是自己对其他包没有责任。
不稳定度的计算公式:I=Ce/(Ce+Ca)。
例子:
Ce: Efferent Coupling。自己依赖的外部包的数量(outgoing dependencies)。
Ca: Afferent Coupling。自己被其他包依赖的外部包数量(incoming dependencies)。
I: Instability。不稳定度。I∈[0,1]。
Ce=0(自己依赖的外部包没有)的时候,不稳定度I为0、表示该包是最为稳定的包。
Ca=0(自己被外部包依赖的外部包没有)的时候,不稳定度I为1.表示该包是最不稳定的包。
SDP稳定依赖原则“Depend upon packages whose I metric is lower than yours.”
例:A依赖B的时候
I(A) > I(B)
说明B比A稳定。
如果B还不如A稳定的话,就不应该让A依赖B。
原文链接:https://www.f2er.com/javaschema/2876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