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lphi – 类声明之间的差异

前端之家收集整理的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delphi – 类声明之间的差异前端之家小编觉得挺不错的,现在分享给大家,也给大家做个参考。
有很多方法来声明一个新的类类型:

> TMyClass1 = TObject;
> TMyClass2 = type TObject;
> TMyClass3 =类结束;
> TMyClass4 = class(TObject);
> TMyClass5 = class(TObject)end;

根据我的理解,第3,4和5类是TObject的后代,但不清楚1和2的区别,3,4和5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有什么区别吗

解决方法

> TMyClass1只是一个别名 – TObject的不同名称 > TMyClass2是TObject的强类型别名(我们称之为“type’d types”);使用这个与课程是非常不寻常的,但是,通常你会用这样的例子.用于创建句柄类型或某些东西的指针(请参阅例如在Windows.pas中如何使用它). > TMyClass3是一个类,隐含地从TObject下降,没有新的成员. > TMyClass4是一个类,明确地从TObject下降,没有新的成员,使用简洁的语法.通常情况下,这用于标记类,其中类本身的唯一性是有趣的东西 – 通常用于异常后代 > TMyClass5是一个类,没有新的成员.声明中的TObject是多余的,但它并不会对任何事情造成伤害.
原文链接:https://www.f2er.com/delphi/1028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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