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类的字段类型收集.
问题:
>如果我锁定(这个),我有效地锁定收集吗?
>更有效率,做锁(这个)还是创建一个SyncRoot对象并做锁(SyncRoot)?
解决方法
不要锁定这个.可能是其他人也将实例用作锁定对象的情况.使用专门指定的锁定对象.
1) if I lock(this),do I effectively lock the collection too?
没有.
2) what is more efficient,to do lock(this) or to create a SyncRoot object and do lock(SyncRoot) ?
高效?专注于语义学锁定在这是危险的.不要这样做性能差异(如果有的话)不重要.
真的很像,询问什么会更快地让我到达目的地,在高速公路上行驶100公里的高速公路,或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