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我希望能够使用REVOKE命令来禁用UPDATE和DELETE,但我仍然希望表上的触发器更新我的行.
我的触发器对新插入的行执行,并更新特定字段.所以我仍然希望这种行为,但不会使用REVOKE或RULE禁用它们. (I saw an SO post)
有没有办法继续在TRIGGERS中使用UPDATE / INSERT命令但是禁用其余命令?
是的,这是可能的.
触发器使用触发器功能的特权运行,默认为SECURITY INVOKER,这意味着,触发器功能可以使用current_user的特权有效执行,在您的情况下是一个插入行.
如果当前用户没有对触发器函数所操作的表具有所需权限,则基础表中的原始操作将出错.
但是,您可以使用SECURITY DEFINER
作为触发器功能,使此功能以该功能的OWNER的权限运行.
如果你有一个超级用户拥有触发功能,它可以做任何事情 – 这可能是一个安全隐患.请考虑手册中有关Writing SECURITY DEFINER
Functions Safely的说明.
但是,只使用触发器功能的必要特权OWNER就可以做出明智的角色.您甚至可以在不登录的情况下创建“守护程序”角色,充当此类操作的权限包.然后,您只需要为此守护程序角色授予所需的权限(在模式,表,序列……上).对于更复杂的设计,您应该将权限捆绑在“组角色”中(同样,无需登录),并将这些组角色授予需要它的角色(在此示例中为守护进程角色),从而有效地使它们成为“组成员”.我做了很多.
还要考虑有关函数本身特权的this related question on db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