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背景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为进一步完善税制,支持制造业、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发展,持续为市场主体减负,会议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起,一是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
根据以上税改政策,如何在Oracle EBS系统实现进项税和销项税的调整?本文章主要适应用Oracle Applications : 11.5.10版本。
业务需求
根据最近财务行业解读和Oracle EBS同行业了解,大多数公司采用“一刀切”模式,即:2018年5月1日起统一增值税税率16%或10%。不同公司又可能的业务需求,需要结合公司的财务、采购和销售等等相关部门实际需求而定。本方案采购和销售全部是“一刀切”的模式。
初步整理相关工作
一、Oracle EBS各个模块相关工作
二、客制化修改明细: 由于部分客制化开发时,部分功能/报表没有考虑到税码或者代码中固定1.17税率,最好一一找出来,例如:
Oracle EBS基础设置
一、创建16%、10%进项税和销项税会计科目(略):主要方便以后管理及不同税率的调整。
二、应付基础设置
2.1 AP Tax Codes:AP->Setup->Tax->Codes,注意Effective From日期尽量早一些,防止在修改比较早日期的标准采购订单时,不能选择该税码。
2.2APSetup Financials :AP->Setup->Options->Financials->Tax
2.3AP Setup Payables :AP->Setup->Options->Payables->Tax Defaults and Rules
建议发票的税率第1优先级是PO for Matched Invoices。主要有的供应商可能会有二种税率16%和10%。比如:有的供应商提供实物产品16%和技术培训服务10%。
三、应收基础设置
3.1 AR Tax Codes : AR->Setup->Tax->Codes。注意Effective Dates From尽量早一点。
3.2 AR System Options : AR->Setup->System->System Options 需要根据公司不同需求设置不同的优先级别,我们公司的产品单一都是开16%的增值税发票,所有产品的开票设置为税码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