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看关于call()的官方解释,“调用一个对象的一个方法,以另一个对象替换当前对象。”,看了这样的解释,或许让你更摸不着头脑了。看例子:
代码如下:
全局变量"; //定义全局变量x
function a(){ //定义函数类结构a
this.x = "我是在函数类结构a中声明的哦";
}
//定义普通函数,弹出当前指针所包含的变量x的值
function f(){
alert (this.x);
}
//返回值为“我是在函数类结构a中声明的哦”
f.call(new a());
我的理解是,f.call(new a())就是把函数(其实也是对象)f复制到被调用对象“new a()”下面去解析,事实上和下面这段代码的解析结果一样:
代码如下:
函数类结构a中声明的哦";
alert(this.x);
}
a();
只不过此时变量X的作用域不同而已,咿…看起来好像有点继承的味道哦,难道不是吗?在上例中,f完全被构造函数a的实力对象继承了,如果说这还不足以说明a.call(b)是一种继承模式,那么再看一个更具有继承味道的用法吧。
代码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