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y 接受两个参数,第一个参数指定了函数体内this 对象的指向,第二个参数为一个带下标的集合,这个集合可以为数组,也可以为类数组,apply 方法把这个集合中的元素作为参数传递给被调用的函数:
在这段代码中,参数 1、2、3 被放在数组中一起传入func函数,它们分别对应func参数列表中的a、b、c。
call 传入的参数数量不固定,跟apply 相同的是,第一个参数也是代表函数体内的this 指向,从第二个参数开始往后,每个参数被依次传入函数:
当调用一个函数时,JavaScript 的解释器并不会计较形参和实参在数量、类型以及顺序上的区别,JavaScript 的参数在内部就是用一个数组来表示的。从这个意义上说,apply比call的使用率更高,我们不必关心具体有多少参数被传入函数,只要用apply 一股脑地推过去就可以了。call是包装在apply上面的一颗语法糖,如果我们明确地知道函数接受多少个参数,而且想一目了然地表达形参和实参的对应关系,那么也可以用call 来传送参数。
call和apply的用途
1. 改变this 指向
call 和apply 最常见的用途是改变函数内部的this 指向,我们来看个例子:
当执行getName.call( obj1 )这句代码时,getName 函数体内的this 就指向obj1 对象,所以此处的
实际上相当于:
在实际开发中,经常会遇到this指向被不经意改变的场景,比如有一个div节点,div节点的onclick 事件中的this 本来是指向这个div的:
假如该事件函数中有一个内部函数func,在事件内部调用func 函数时,func 函数体内的this就指向了window,而不是我们预期的div,见如下代码:
这时候我们用call 来修正func 函数内的this,使其依然指向div:
2. Function.prototype.bind
大部分高级浏览器都实现了内置的Function.prototype.bind,用来指定函数内部的this 指向,即使没有原生的Function.prototype.bind 实现,我们来模拟一个也不是难事,代码如下:
我们通过Function.prototype.bind 来“包装”func 函数,并且传入一个对象context 当作参数,这个context 对象就是我们想修正的this 对象。
在Function.prototype.bind 的内部实现中,我们先把func 函数的引用保存起来,然后返回一个新的函数。当我们在将来执行func 函数时,实际上先执行的是这个刚刚返回的新函数。在新函数内部,self.apply( context,arguments )这句代码才是执行原来的func 函数,并且指定context对象为func 函数体内的this。
这是一个简化版的Function.prototype.bind 实现,通常我们还会把它实现得稍微复杂一点,
使得可以往func 函数中预先填入一些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