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也称ECMAScript,是一种基于对象和事件驱动并具有相对安全性并广泛用于客户端网页开发的脚本语言,同时也是一种广泛用于客户端Web开发的脚本语言。
最早是在HTML上使用的,用来给HTML网页添加动态功能,由Netscape的LiveScript发展而来的原型化继承的面向对象的动态类型的区分大小写的客户端脚本语言,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服务器端语言,比如Perl,遗留的速度问题及响应用户的各种操作,为客户提供更流畅的浏览效果。因为当时服务端需要对数据进行验证,由于网络速度相当缓慢,只有28.8kbps,验证步骤浪费的时间太多。于是Netscape的浏览器Navigator加入了Javascript,提供了数据验证的基本功能。然而现在JavaScript也可被用于网络服务器,如Node.js。
一、javascript的组成
一个完整的 JavaScript 实现是由以下 3 个不同部分组成的:
ECMAScript:描述了该语言的语法和基本对象; 文档对象模型(Document Object Model,简称DOM)):描述处理网页内容的方法和接口; 浏览器对象模型(Browser Object Model,简称BOM)):描述与浏览器进行交互的方法和接口。
二、javascript的基本特点
是一种解释性脚本语言(代码不进行预编译)。 主要用来向 HTML 页面添加交互行为。 可以直接嵌入 HTML 页面,但写成单独的js文件有利于结构和行为的分离。
三、javascript的特性
不同于服务器端脚本语言,例如PHP与ASP,JavaScript主要被作为客户端脚本语言在用户的浏览器上运行,不需要服务器的支持。所以在早期程序员比较青睐于JavaScript以减少对服务器的负担,而与此同时也带来另一个问题:安全性。
而随着服务器的强壮,虽然现在的程序员更喜欢运行于服务端的脚本以保证安全,但JavaScript仍然以其跨平台、容易上手等优势大行其道。同时,有些特殊功能(如AJAX)必须依赖Javascript在客户端进行支持。随着引擎如V8和框架如Node.js的发展,及其事件驱动及异步IO等特性,JavaScript逐渐被用来编写服务器端程序。
四、JavaScript的发展历史背景
1、Nombas和ScriptEase
大概在1992年,一家称作Nombas的公司开发了一种叫做C 减减(C-minus-minus,简称 Cmm)的嵌入式脚本语言。Cmm 背后的理念很简单:一个足够强大可以替代宏操作(macro)的脚本语言,同时保持与 C (和 C ++)足够的相似性,以便开发人员能很快学会。这个脚本语言捆绑在一个叫做 CEnvi 的共享软件中,它首次向开发人员展示了这种语言的威力。 Nombas 最终把 Cmm 的名字改成了 ScriptEase,原因是后面的部分(mm)听起来过于消极,同时字母 C “令人害怕”。 现在 ScriptEase 已经成为了 Nombas 产品背后的主要驱动力。
当 Netscape Navigator 崭露头角时,Nombas 开发了一个可以嵌入网页中的 CEnvi 的版本。这些早期的试验被称为 Espresso Page(浓咖啡般的页面),它们代表了第一个在万维网上使用的客户端语言。而 Nombas 丝毫没有料到它的理念将会成为万维网的一块重要基石。
当网上冲浪越来越流行时,对于开发客户端脚本的需求也逐渐增大。此时,大部分因特网用户还仅仅通过 28.8 kbit/s 的调制解调器连接到网络,即便这时网页已经不断地变得更大和更复杂。而更加加剧用户痛苦的是,仅仅为了简单的表单有效性验证,就要与服务器进行多次地往返交互。设想一下,用户填完一个表单,点击提交按钮,等待了 30 秒的处理后,看到的却是一条告诉你忘记填写一个必要的字段。
那时正处于技术革新最前沿的 Netscape,开始认真考虑开发一种客户端脚本语言来解决简单的处理问题。
当时工作于Netscape的Brendan Eich,开始着手为即将在 1995 年发行的 Netscape Navigator 2.0 开发一个称之为 LiveScript 的脚本语言,当时的目的是在浏览器和服务器(本来要叫它 LiveWire)端使用它。Netscape 与 Sun 及时完成 LiveScript 实现。
就在 Netscape Navigator 2.0 即将正式发布前,Netscape 将其更名为JavaScript。虽然Netscape在最初将其脚本语言命名为LiveScript,后来Netscape在与Sun合作之后将其改名为JavaScript。JavaScript最初受Java启发而开始设计的,目的之一就是“看上去像Java”,因此语法上有类似之处,一些名称和命名规范也借自Java。但JavaScript的主要设计原则源自Self和Scheme。
JavaScript与Java名称上的近似,是当时网景为了营销考虑与太阳微系统达成协议的结果。为了取得技术优势,微软推出了JScript来迎战JavaScript的脚本语言。为了互用性,Ecma国际(前身为欧洲计算机制造商协会)创建了ECMA-262标准(ECMAScript)。现在两者都属于ECMAScript的实现。尽管JavaScript作为给非程序人员的脚本语言,而非作为给程序人员的脚本语言来推广和宣传,但是JavaScript具有非常丰富的特性。JavaScript 从此变成了因特网的必备组件。
3、三足鼎立
因为 JavaScript 1.0 如此成功,Netscape 在 Netscape Navigator 3.0 中发布了 1.1 版。恰巧那个时候,微软决定进军浏览器,发布了 IE 3.0 并搭载了一个 JavaScript 的克隆版,叫做 JScript(这样命名是为了避免与 Netscape 潜在的许可纠纷)。微软步入 Web 浏览器领域的这重要一步虽然令其声名狼藉,但也成为 JavaScript 语言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一步。
在微软进入后,有3种不同的 JavaScript 版本同时存在:Netscape Navigator 3.0 中的 JavaScript、IE 中的 JScript 以及 CEnvi 中的 ScriptEase。与 C 和其他编程语言不同的是,JavaScript 并没有一个标准来统一其语法或特性,而这 3 种不同的版本恰恰突出了这个问题。随着业界担心的增加,这个语言的标准化显然已经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