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对选择器
在jQuery中,可以用多种选择器,选择同一个网页元素。每种选择器的性能是不一样的,应该了解它们的性能差异
1、最快的选择器:id选择器和元素标签选择器
举例来说,下面的语句性能最佳:
遇到这些选择器的时候,jQuery内部会自动调用浏览器的原生方法(比如getElementById()),所以它们的执行速度快。
2、较慢的选择器:class选择器
$('.className')的性能,取决于不同的浏览器。Firefox、Safari、Chrome、Opera浏览器,都有原生方法getElementByClassName(),所以速度并不慢。但是,IE5-IE8都没有部署这个方法,所以这个选择器在IE中会相当慢
3、最慢的选择器:伪类选择器和属性选择器
找出网页中所有的隐藏元素,就要用到伪类选择器:
属性选择器的例子则是:
这两种语句是最慢的,因为浏览器没有针对它们的原生方法。但是,一些浏览器的新版本,增加了querySelector()和querySelectorAll()方法,因此会使这类选择器的性能有大幅提高
理解父子关系
下面六个选择器,都是从父元素中选择子元素
1、下面这条语句的意思是,给定一个DOM对象,然后从中选择一个子元素。jQuery会自动把这条语句转成$.parent.find('child'),这会导致一定的性能损失。它比最快的形式慢了5%-10%
2、这条是最快的语句。.find()方法会调用浏览器的原生方法(getElementById,getElementByName,getElementByTagName等等),所以速度较快
3、这条语句在jQuery内部,会使用$.sibling()和javascript的nextSibling()方法,一个个遍历节点。它比最快的形式大约慢50%
4、jQuery内部使用Sizzle引擎,处理各种选择器。Sizzle引擎的选择顺序是从右到左,所以这条语句是先选.child,然后再一个个过滤出父元素#parent,这导致它比最快的形式大约慢70%
5、这条语句与上一条是同样的情况。但是,上一条只选择直接的子元素,这一条可以选择多级子元素,所以它的速度更慢,大概比最快的形式慢了77%
6、jQuery内部会将这条语句转成$('#parent').find('.child'),比最快的形式慢了23%
所以,最佳选择是$parent.find('.child')。而且,由于$parent往往在前面的操作已经生成,jQuery会进行缓存,所以进一步加快了执行速度
不过度使用jQuery
jQuery速度再快,也无法与原生的javascript方法相比。所以有原生方法可以使用的场合,尽量避免使用jQuery。
以最简单的选择器为例,document.getElementById("foo")要比$("#foo")快10多倍
再来看一个例子,为a元素绑定一个处理点击事件的函数:
这段代码的意思是,点击a元素后,弹出该元素的id属性。为了获取这个属性,必须连续两次调用jQuery,第一次是$(this),第二次是attr('id')。
事实上,这种处理完全不必要。更正确的写法是,直接采用javascript原生方法,调用this.id:
根据测试,this.id的速度比$(this).attr('id')快了20多倍
做好缓存
选中某一个网页元素,是开销很大的步骤。所以,使用选择器的次数应该越少越好,并且尽可能缓存选中的结果,便于以后反复使用。
比如,下面这样的写法就是糟糕的写法:
更好的写法是:
根据测试,缓存比不缓存,快了2-3倍
jQuery的一大特点,就是允许使用链式写法
采用链式写法时,jQuery自动缓存每一步的结果,因此比非链式写法要快。根据测试,链式写法比(不使用缓存的)非链式写法,大约快了25%
事件委托
javascript的事件模型,采用"冒泡"模式,也就是说,子元素的事件会逐级向上"冒泡",成为父元素的事件。
利用这一点,可以大大简化事件的绑定。比如,有一个表格(table元素),里面有100个格子(td元素),现在要求在每个格子上面绑定一个点击事件(click),请问是否需要将下面的命令执行100次?
回答是不需要,我们只要把这个事件绑定在table元素上面就可以了,因为td元素发生点击事件之后,这个事件会"冒泡"到父元素table上面,从而被监听到
因此,这个事件只需要在父元素绑定1次即可,而不需要在子元素上绑定100次,从而大大提高性能。这就叫事件的"委托处理",也就是子元素"委托"父元素处理这个事件
更好的写法,则是把事件绑定在document对象上面
如果要取消事件的绑定,就使用off()方法
少改动DOM
1、改动DOM结构开销很大,因此不要频繁使用.append()、.insertBefore()和.insetAfter()这样的方法
如果要插入多个元素,就先把它们合并,然后再一次性插入。根据测试,合并插入比不合并插入,快了将近10倍
2、如果要对一个DOM元素进行大量处理,应该先用.detach()方法,把这个元素从DOM中取出来,处理完毕以后,再重新插回文档。根据测试,使用.detach()方法比不使用时,快了60%
3、如果要在DOM元素上储存数据,不要写成下面这样:
而要写成
根据测试,后一种写法要比前一种写法,快了将近10倍。因为elem.data()方法是定义在jQuery函数的prototype对象上面的,而$.data()方法是定义jQuery函数上面的,调用的时候不从复杂的jQuery对象上调用,所以速度快得多
4、插入HTML代码的时候,浏览器原生的innterHTML()方法比jQuery对象的html()更快
尽量少生成jQuery对象
每当使用一次选择器(比如$('#id')),就会生成一个jQuery对象。jQuery对象是一个很庞大的对象,带有很多属性和方法,会占用不少资源。所以,尽量少生成jQuery对象
举例来说,许多jQuery方法都有两个版本,一个是供jQuery对象使用的版本,另一个是供jQuery函数使用的版本。下面两个例子,都是取出一个元素的文本,使用的都是text()方法
既可以使用针对jQuery对象的版本:
也可以使用针对jQuery函数的版本:
由于后一种针对jQuery函数的版本不通过jQuery对象操作,所以相对开销较小,速度比较快
选择作用域链最短的方法
严格地说,这一条原则对所有Javascript编程都适用,而不仅仅针对jQuery
我们知道,Javascript的变量采用链式作用域。读取变量的时候,先在当前作用域寻找该变量,如果找不到,就前往上一层的作用域寻找该变量。这样的设计,使得读取局部变量比读取全局变量快得多
第二段代码是读取局部变量:
第二段代码读取变量a的时候,不用前往上一层作用域,所以要比第一段代码快五六倍
同理,在调用对象方法的时候,closure模式要比prototype模式更快
prototype模式:
closure模式:
同样是get_name()方法,closure模式更快
使用Pub/Sub模式管理事件
当发生某个事件后,如果要连续执行多个操作,最好不要写成下面这样:
而要改用事件触发的形式:
还可以考虑使用deferred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