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
子类型必须能够替换掉它们的父类型。
二、详细说明
一个软件实体如果使用的是一个父类的话,那么一定适用于其子类,而且它察觉不出父类对象和子类对象的区别。也就是说,在软件里面,把父类都替换成他的子类,程序的行为没有变化,子类型必须能够替换掉他们的父类型。
也正因为有了这个原则,使得继承复用成为了可能,只有当子类可以替换掉父类,软件单位的功能不受到影响时,父类才能真正被复用,而子类也能够在父类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行为。由于子类型的可替换性,才使得使用父类类型的模块在无需修改的情况下就可以扩展。
三、举例说明
在这里就又提到了企鹅非鸟的例子了。大部分的鸟类都可以飞,而企鹅却不行,所以,当企鹅这个子类继承了父类时,就代表企鹅具有了飞 的特性,而实际情况是企鹅不能飞,所以,企鹅类不能继承鸟类。
四、使用时应注意
在进行设计的时候,我们尽量从抽象类继承,而不是从具体类继承。如果从继承等级树来看,所有叶子节点应当是具体类,而所有的树枝节点应当是抽象类或者接口。当然这个只是一个一般性的指导原则,使用的时候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