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_301_1@从上一篇的"开-闭"原则中可以看出,面向对象设计的重要原则是创建抽象化,并且从抽象化导出具体化.这个导出要使用继承关系和一个原则:里氏代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LSP).
那么什么是里氏代换原则呢?有个严格的表述,绕口,不好记.还是比较白话的这个好记.说的是:一个软件实体如果使用的是一个基类的话,那么一定适用于其子类,而且它察觉不出基类对象和子类对象的区别.也就是说,在软件里面,把基类都替换成它的子类,程序的行为没有变化.
下面,我们从代码重构的角度来对LSP进行理解.LSP讲的是基类和子类的关系.只有当这种关系存在时,里氏代换关系才存在.如果两个具体的类A,B之间的关系违反了LSP的设计,(假设是从B到A的继承关系)那么根据具体的情况可以在下面的两种重构方案中选择一种.
- 创建一个新的抽象类C,作为两个具体类的超类,将A,B的共同行为移动到C中来解决问题.
- 从B到A的继承关系改为委派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