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例视频聚合App侵权案仅赔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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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辄数千万元的版权价格让准备发视频财的企业改走聚合平台的路子,并试图分羹移动视频的巨大市场,不过它们也为此付出了侵权的代价。

  近日,搜狐视频诉芭乐影视侵权案一审胜诉,一部剧判赔1.4万元,成为国内首例针对手机聚合类视频App侵权案。然而,由于目前对于此类案件侵权认定尚未统一,侵权方极有可能调整方式死灰复燃。

  获赔金额缩水八成

  据业内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聚合类视频App包括芭乐影视、100TV、奇狗影视、开迅视频等至少18家,此类App的特点是本身不采购版权,而是定向链接视频网站的资源“化身”影视搜索,做渠道获利。

  这令视频网站十分郁闷,对于花费巨资抢来的独家内容,聚合类视频App未经许可就肆意抓取,有违道德和法律。

  为此,搜狐视频在3月初起诉芭乐影视侵权其《猫人女王》、《屌丝男士》等自制版权内容,4月下旬石景山法院判定搜狐视频胜诉,然而获赔金额从5.3万元下调了七成多仅为1.4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该案落槌后不到一个月,乐视网状告App软件100TV高清播放器(以下简称“100TV”)运营方北京风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权案在朝阳法院也获得胜诉,北京商报记者从该案判决书获悉,100TV侵权播出乐视独家版权内容《失恋33天》,100TV判赔金额为1.2万元,仅为乐视提出索赔金额的12%。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目前法院对视频著作权侵权的判赔标准普遍偏低,这与目前视频网站一部剧动辄数千万元的版权采购成本不成比例。

  侵权方式或再生变

  事实上,相较于侵权成本过低,负责搜狐视频案件的律师张元胄更关心的是此类案件的侵权认定标准。

  张元胄介绍,法院在认定谁使用节目内容的标准上,针对不同情况分别会采取“服务器原则”和“用户感知原则”两个不同的标准。“服务器原则”指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行为是否构成信息网络传播行为,通常应以传播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是否由网络服务提供者上传或以其他方式置于向公众开放的网络服务器上为标准。而“用户感知原则”,则定义为提供搜索链接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所提供服务的形式使用户误认为系其提供作品。

  就石景山法院和朝阳法院针对聚合类视频App的侵权认定标准来看,稍有不同。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王迁表示,“服务器原则”符合互联网技术现实的客观标准,发达国家的司法判例均遵循这一原则。而在张元胄看来,“服务器原则” 对于权利人的保护不利,域名解析IP所指向的服务器易于被人为改变,“用户感知原则”直观简便,但有些情况下过于严苛,在具体案件中需要法官智慧。

  “如果没有统一的标准,侵权方很可能会随时调整侵权方式,实际上据我们了解,为了钻法律的空子,聚合类视频App已经多次改变侵权方式。”张元胄补充道。

  掣肘移动端商业化

  虽然目前侵权获赔金额过低,相关部门也还未统一标准,但为了遏制视频聚合类App,网络视频行业仍在继续维权行为。北京商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继芭乐影视之后,搜狐视频在5月初将100TV推上了侵权被告席,而此前,PPTV也针对聚合类视频App开展过维权行动。

  让网络视频不安的是,聚合类视频App抓住了用户一站式观影的需求,把分散于不同网站的资源整合起来,“可以说视频网站内容越差异化,它们的商业价值越大,毕竟用户要在各个网站中寻找自己感兴趣的内容时间成本过大,更何况移动端观影的时间往往都是碎片化”,易观国际分析师张颿这样认为。

  未来视频聚合类App的数量将进一步增多,很可能成为一股潮流。而且由于它们的聚合效应,对于广告主而言也将越来越有吸引力。目前已经有此类App实现了广告投放。这对把移动商业化作为今年发展重点的视频网站来说无疑将是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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