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 嵌套名称说明符中指定的不完整类型

前端之家收集整理的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c – 嵌套名称说明符中指定的不完整类型前端之家小编觉得挺不错的,现在分享给大家,也给大家做个参考。
我正在编译以下代码
class B;

class A {
    A();
    friend A B::newAObject();
};

class B {
    friend A::A();
public:
    A newAObject();
};

这可能看起来很奇怪,但想法是让A类只能由类型B的对象(可能是单例)生成.

问题是我在这些对象之间创建了一个循环依赖. A必须在B之前定义,B必须在A之前定义.显然前向声明B不够好,B实际上必须在A之前完全定义(反之亦然).

我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编辑:实际错误是:在嵌套名称说明符中命名的不完整类型“B”.

注意:这里有另一篇与此类似的帖子:Error: incomplete type used in nested name specifier,但是它非常模板化,这让我感到困惑,因此这篇文章.

解决方法

C 2003指出,当访问类的内容时,应该完全定义该类.前瞻声明是不够的.这意味着不允许像你这样的循环依赖.

附:如果这就是你所需要的,那么宣布整个班级成为朋友应该有效.

顺便说一句,friend规范为类生成前向声明,请看下面的代码

void    F10(C1 &p1); 

class C2 
{ 
    friend class C1; 
}; 

void    F11(C1 **p1);

编译器将为F10提供语法错误,因为C1未定义,但由于友元规范,F11将编译正常.这可能听起来很奇怪,但这是在标准中定义的,编译器遵循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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