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里有一个旧的代码库,在那里他们使用了保护的成员变量.这是否是一个好主意可以讨论.但是,代码必须使用
gcc3编译.
我有一个派生模板类Bar,使用受保护的成员x从类模板Foo这样
我有一个派生模板类Bar,使用受保护的成员x从类模板Foo这样
template <class Something> class Foo { public: // stuff... protected: some::type x; } template <class Something> Bar : Foo<Something> { public: void cleanup(); }
在清理()的方法声明中,有一些与x完成的事情
template <class Something> void Bar<Something>::cleanup() { doSomeThingCleanUpLike (x); }
这不适用于gcc4,尽管它应该与gcc3一起使用.当我改变它时它工作
doSomeThingCleanUpLike (this->x);
为什么会这样?
解决方法
在派生类中使用的表达式x通过标准中的规则不依赖于派生类的任何模板参数.因此,查找发生在模板定义的上下文中,而不是在使用/实例化的过程中.即使模板的模板基类似乎是可见的,因为它是一个模板类,可能使用的特定实例可能涉及专用模板,因此基类模板定义不能用于名称查找.
通过将表达式更改为 – > x,您将使其成为依赖表达式(类模板中的这种方式始终取决于模板参数).这意味着查找将发生在实例化上下文中,此时基类完全已知且其成员可见.